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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广州市第15届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集体和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补贴,包括建设普通租赁住房,按建筑面积750元/平方米予以补贴;集体宿舍式租赁住房的建设,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0元给予补贴。

广州集体国有地建普通租赁住房给予每平方米补贴750元

根据房地产新媒体的观点,《实施办法》还规定,商业、办公、工业、宾馆等非住宅建筑经批准转为普通出租房的,按建筑面积5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如改为集体宿舍式租赁住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50元给予补贴。

此外,城中村出租屋质量有所提高,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的项目按建筑面积3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闲置住房升级为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按建筑面积3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同时,《实施办法》规定,为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等重要公共服务群体提供租赁住房,租金受政府指导的,新建租赁住房按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改造租赁住房,按建筑面积8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质量有所提高的租赁住房项目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0元给予补贴。

广州集体国有地建普通租赁住房给予每平方米补贴750元

此外,房屋租赁企业将把房屋信息录入阳光租赁平台。进房不少于300套(间),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按150元/间奖励。房屋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将于2019年1月1日后通过阳光租赁平台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超过6个月(含)的,按15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个套房(室)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租赁合同备案奖励。

广州集体国有地建普通租赁住房给予每平方米补贴750元

如果社会住房信息平台与阳光租赁平台互联,实现住房核实和网上合同登记备案功能,将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如果企业自有住房信息平台与阳光租赁平台互联,将按10万元/件进行奖励;如果第三方商业运营平台与阳光租赁平台互联,将奖励20万元/件。

来源:39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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