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54字,读完约1分钟

6月11日,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称,新华联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傅俊受到公开谴责,称其在要约结束后6个月内以高于要约价格的价格购买了公司股份,违反了《公司收购与合并准则》(以下简称《收购准则》)第31.3条的规定。

公告指出,2018年8月1日,新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要约人,以每股0.6217元的要约价格,提出无条件强制现金综合要约收购新华联资本股份。要约于2018年8月22日终止后,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者持有新华联资本67.85%的股份。

根据《收购守则》第31.3条,除非收购的执行人(即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财务部执行董事或其授权的人)同意,否则要约人或与其一致行动的人不得在要约期结束后六个月内以高于要约价格的价格购买股份。

在要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傅俊于2018年11月8日和9日进行了一系列的市场收购,并以高于要约价格(每股0.63元至0.72元)的价格收购了新华联资本399万股股份。傅俊是要约人的董事,所以他与要约人一致行动。

香港证监会(Hong Kong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表示,傅俊没有故意违反规定,但承认违反了《收购守则》,并同意接受对他的纪律处分。证监会希望借此机会提醒有意利用香港股票市场的从业员及人士,要按照《收购守则》行事。

来源:39科技网

标题:因要约收购违规 新华联主席傅军遭香港证监会公开谴责

地址:http://www.53kjxw.com//sbxw/105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