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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和完善复杂项目和非开发业务后续机制的议案》。

根据公告,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决定补充和完善复杂项目和非开发业务的投资机制。具体适用范围为复杂项目,如旧房改造项目、一级土地整理项目、大型复杂项目、海外项目等;近年来开展的非开发业务,如物流和仓储、商业、长期租赁公寓、冰雪、教育、企业服务、食品业务等。;将来要开展的复杂项目和非开发业务。

万科拟补充完善非开发业务等项目跟投机制 高管以外员工也可跟投

根据公告,除公司董事、监事和法定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员工均可参与后续投资,主要是综合项目所在业务组(bg)和非开发业务所在事业部(bu)的员工。投资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项目权益总额不得超过万科在项目/业务中权益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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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价格根据业务情况确定,包括:不低于项目/业务中万科的投资成本和相应融资成本之和;不低于合格的独立第三方评估的公平价格。对于后续投资计划,公司总裁应根据上述要求和项目/业务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后续投资计划,并选择合适的时间具体实施。上述计划及其实施应提交给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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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据视点房地产新媒体报道,同一天,万科宣布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股份总体授权的议案》。

该提案指出,为抓住市场机遇,要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可由董事会授权的,其授权人应在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根据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的波动变化,适时适度回购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用于股权转换,是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所必需的,以及符合监管政策要求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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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开发行的境内(a股)和境外(h股)回购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为免生疑问,回购的a股总额不得超过a股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回购的h股总额不得超过h股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回购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符合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资金。

来源:39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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