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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4月30日电(记者孙红丽)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大楼”,一般不允许新建500米以上的建筑。

两部委:严格限制盲目建设超高层“摩天楼”

城市和建筑风格管理侧重于超大型公共建筑、超高层标志性建筑和重点建筑。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市政体育场、展览馆、博物馆、大剧院等超大型公共建筑作为重大城市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禁止抄袭、模仿和仿造建筑。

对于超高层标志性建筑,超高层“摩天大楼”的盲目规划和建设受到严格限制。一般来说,高度超过500米的建筑物不允许新建。因特殊情况确需在各地建设的,应当在消防、抗震、节能等方面进行专项论证和严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必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未通过论证、审查或审查的不得建设。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250米以上的新建筑受到严格限制。确需建设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消防等专项论证,对建设方案进行审查,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高度超过100米的所有新建建筑都要集中进行充分论证和布局,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空城市规模相适应,并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中小城市应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县城住宅应以多层为主。

两部委:严格限制盲目建设超高层“摩天楼”

重点地区的建筑应加强对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敏感景观等重点地区的城市和建筑风貌的管理,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和景观风貌的保护,严格控制新建建筑,不得拆除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破坏地形地貌和砍伐古树。

两部委:严格限制盲目建设超高层“摩天楼”

此外,《通知》强调要完善与城市、街区和建筑相关的设计规范和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地段和重要类型建筑的管理和控制。为了加强城市设计对建筑的引导和约束,建筑方案设计必须满足城市设计在造型、色彩、体积、高度和空室内环境方面的要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及时纠正各种“城市病”,包括奇怪的建筑。

两部委:严格限制盲目建设超高层“摩天楼”

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方面,各地应建立和完善建筑设计方案的比较、论证和公示制度,将遵循“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政策作为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防止破坏城市特色。对不符合城市定位、规划设计要求的,或者意见分歧较大、公示有争议的,不予批准建筑设计方案,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来源:39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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