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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允许商业和办公用房转为出租房屋的通知》。

根据房地产新媒体的观点,《通知》提出,武汉部分地区将允许商业和办公建筑改建为出租房。

整治范围包括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不含汉南区)、东湖生态旅游景区、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滩、吴家山电影、江夏区纸纺织品、庙山、大桥、潜龙岛电影、长江新城新起点、武汉新港/。

武汉允许商业、办公等存量房改造租赁住房 5月20日实施

在上述范围内,闲置和低效的商业、办公、工厂和其他非住宅住房存量已经建成,可以转化为租赁住房。

根据通知,房改后的商业用房为租赁房,基地原有建设用地的规划性质、房屋类型和建筑容量控制指标不得改变。改建项目不得分割确认、转让、抵押、单独出售或以租代卖。改建出租房屋的经营管理应当符合出租房屋管理条例,并纳入全市房屋租赁管理系统的统一监管。

武汉允许商业、办公等存量房改造租赁住房 5月20日实施

此外,该通知将于5月20日生效,有效期为5年。

来源:39科技网

标题:武汉允许商业、办公等存量房改造租赁住房 5月20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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