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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充满活力的城市治理(新理论)城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一级的体现和实施。要调动各城市探索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地的独特优势

城市是一个多维、多元的geography/きだよきだよ0/room,不仅有高密度的地理单元,还有发达的经济体系和多样化的社区形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快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思想,为我们探索中国特色、城市特色、时代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指明了方向。

打造充满活力的城市之治(新论)

城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城市层面的体现和实施。要调动每个城市探索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不同地方的独特优势。多年来,中国在城市治理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如安全城市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和社区治理、城市综合管理等。,促进了城市面貌和治理水平的提高。然而,我国城市社会治理的探索仍处于起步阶段,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例如,需要加强对城市整体性的认识和对城市特色的整体把握;一些探索仍然局限于有限的领域,缺乏全球规划;治理中的权责相对分散,缺乏整合和统筹,条块分割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组织和个人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加快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正视和解决问题,不断突破制约城市社会治理的障碍和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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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确保社会稳定、生态安全和安全生产,还是促进社会秩序、城市文明和城市治理,都要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的统筹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律保障和科技支撑的基础上,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只有根据城市特点,加强统筹规划和科学布局,立足地方特色,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才能提高城市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参与治理的各部门也要按照“建立权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要求推进各项工作。

打造充满活力的城市之治(新论)

近年来,不同城市的实践探索为我们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积累了宝贵经验。例如,北京推行“街道吹口哨,乡镇向部门报告”的改革,实施“北京街道办事处条例”,赋予街道办事处七项权力,指挥和调度区政府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武汉全面重构特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自治、法治、德治和信息服务体系;成都大胆改革创新,在市、县两级党委下设城乡社区发展与治理委员会,协调城乡基层治理,推低城市治理重心。这些有益的探索进一步加深了我们从实践层面对城市社会治理的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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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会治理应发挥群众的力量,包括引入审议咨询、道德教育、智能治理和公众参与等创新机制。如上海出台了一系列“1+6”文件,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取消街道招商引资功能,完善居住区治理体系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珠海市横琴新区开创了“物业城市”的新治理模式,引入了物业公司增加数据治理的方式,并针对一些老问题给出了新的解决方案和好的方法。可以说,加强党的建设指导、加强公众参与、赋予街道权力、建设智慧城市的探索,将进一步推动城市社会治理向更高层次发展。

打造充满活力的城市之治(新论)

城市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既要加强顶层设计,又要善于利用基层经验,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同时确保城市社会治理与国家党政政策的衔接,充分调动城市各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充满活力的城市治理。

打造充满活力的城市之治(新论)

(作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天津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基地研究员)

来源:39科技网

标题:打造充满活力的城市之治(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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