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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5月6日电(记者田雨李术峰)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表了将法律几个问题适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的解释,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商品房销售广告、拆迁补偿配置、房屋面积缩小、商品房交付录用和风险负担、以及 其中确定了房地产开发公司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大体上对损害买方利益的恶意违约、欺诈等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

【时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只是房地产纠纷中的一种事件。 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而且中国的房地产立法还不完善,市场机制也不健全,所以商品房的交易行为不规范,特别是有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严重违反诚实信用,有些做了虚假广告,存款 利用商品房买卖合同骗人,有些商品房面积严重缩小,有些商品房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这都损害了买方的合法权益。 在顾客协会的统计资料中,商品房买卖纠纷被列为现在十大投诉热点之一,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时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黄松有指出,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逐年增加,相关法律规定比较大体上,人民法院在解决这类纠纷中遇到了一些具体的适用法律问题。 为了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公正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依法保护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的交易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如何解决当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 (完)

【时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解读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司法解释

销售广告可以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复印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和推广资料是要约邀请,但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商品房开发计划范围内的房屋和相关设施所作的证明和承诺具体明确,严重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和房价明确的,申 特别是,这些证明和承诺即使没有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被视为合同的复印件,当事人违反的情况下,必须承担违约的责任。

【时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买房子“缩减3%”很难解除合同

买家担心问题。 收缩,也知道3%的分界线。 在现实中,有些买家不能接受这个误差的比例,要求与房地产商解除合同。 从6月1日开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房屋“缩小”的3%很难解除购买合同。

房地产商恶意违约欺诈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公司恶意违约和欺诈,不能购房的,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逾期不提交不动产证明书购买房子的人可以申请赔偿损失。

购买商品房不能获得不动产证明书,购买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损害赔偿。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前几天发表的《关于在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交给钥匙”也用于房子的交接

房子什么时候移交采用,这是关系到房地产买卖双方实际利益的重要问题,经常引起“移交房屋采用”的纠纷。 从6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确定规定,将房屋转移占有视为房屋交付采用。 因此,一般说的“交给钥匙”是交货后采用的。

【时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商品房的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购买合同可以解除

购买的商品房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录用的,法院应当支持购买者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前几天发表的《关于在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会被轻易确认无效

从6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充分体现了促进商品房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精神,主张不容易确认合同的无效性。

集资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不适用商品房买卖纠纷司法解释

从6月1日开始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调整商品房买卖纠纷,不调整其他房屋买卖纠纷。

法院应支持拆迁人优先获得补偿安居室。

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拆迁人优先获得补偿安置房屋。。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前几天发表的《关于在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销售商也必须参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购房者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发生纠纷时,人民法院也通知销售商参加诉讼。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前几天公布的、从6月1日开始施行的司法解释的规定。

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贷款”

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取消,解除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贷款”。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前几天发表的《关于在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来源:39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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