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网消息19日晚,阳光城宣布,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新龙、协同人康田实业持有的4295万股股份被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1.05%。
此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再次质押阳光城股份1195万股,占阳光城总股本的0.29%。
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阳光城股份累计质押金额为15.46亿股,占控股股东持有股份的85.87%,占阳光城总股本的37.77%。
据了解,未来6个月阳光城累计到期质押股份数量为715,745,900股,占阳光城所持股份的39.75%,占阳光城总股本的17.48%,相应融资余额约为31.03亿元;下一年度累计到期质押股份119825.98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6.54%,占阳光城总股本的29.27%,相应融资余额约为53.16亿元。
来源:39科技网
标题:阳光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解除质押4295万股 再质押119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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