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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住宅商品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这是海南第一个住宅型商品房的实施方案。

通知指出,要建立和完善我国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就要妥善解决当地居民、外来人才和基层教师、医务人员的住房问题。

在项目选址中,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房型商品房的建设选址考虑了当地居民、外来人才和基层教师、医务人员的购买需求意愿,按照就近建队、稳队的原则,选择了县城主城区内交通便利、生活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项目具体选址如下:(1)李文安珠商品房(一期、二期)项目: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东南部,地块北邻陵水中央大道;(二)老县住宅商品房项目: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老县经济适用住房区北部,中信大道以西,文化路以北,双拥路以东。

海南陵水开展安居房建设 原则上售价不超8000元/平

从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来看,计划2020年至2022年开工建设2500套住宅商品房,其中2020年开工建设1000套李文住宅商品房(一期)项目,2021年开工建设700套老区住宅商品房项目,2022年开工建设800套住宅商品房(二期)项目。李文安珠商品房(一期、二期)项目部分房屋用于分配我县小学教师和医务人员。项目用地情况如下:(1)李文安珠式商品房(一期、二期)。项目用地原为李文限价商品房项目用地,规划用地面积77347平方米,拟建设22栋住宅1800套;(二)旧县城区商品住房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31358.66平方米,拟建设700套7栋住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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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销售目标而言,住房型商品房供应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家庭、引进的人才以及县内的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

在本县城镇就业的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购买住房型商品房:

1.2020年4月28日前已在县城落户,其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省城镇无住房且无购房记录,或者在本省城镇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县城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

2.2020年4月28日以后,他定居在县城,其家庭成员在县城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达36个月以上,实际居住达540天以上,在省内城镇无住房,无购房记录,或在省内城镇有一套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县内城镇家庭人均住房面积;

3.家庭成员已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60个月以上,居住900天以上,在本省城镇无住房或购房记录。

本县城镇聘用的引进人才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购买住房型商品房:

1.本人已在本县城镇落户,在本县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达24个月以上,居住360天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无住房或购房记录,或在本省有一套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县城镇家庭。

2.对于未在本县城镇落户的各类外来人才,本人已缴纳税款和社保36个月以上,实际居住540天以上,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或购房记录。

3.从省外迁入海南省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时间在12个月以上,居住时间在180天以上,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或购房记录,或在本省城镇有一套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县城镇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4.经认定的综合总部企业,符合我省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在本县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12个月以上,居住180天以上,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或购房记录。

5.已被认定为地区总部、高增长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重大投资项目的员工,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专业资格或执业资格,且本人在本县已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12个月以上,实际居住180天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或购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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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人才、灵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受聘3年以上,在本县工作1年以上,本人在本县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12个月以上,累计实际居住180天以上,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无购房记录;

7.公开招聘、公开选拔、调任、调任到县级公务员(包括中央驻琼州单位和省属单位),并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任,进入县级机构(包括中央驻琼州单位和省属单位)和法定机构工作人员。我在这个县已经缴纳了12个月或更长时间的税款和社会保险,我的家庭成员在这个省的城镇没有住房,也没有购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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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条件方面,(1)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县城无住房,无购房记录;(2)家庭成员在县城拥有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县城城镇家庭。

当地居民家庭、外来人才、基层医务人员申请购买住房,申请人必须具备上述购买资格,其中实际居住时间按应纳税额和社会保障时间的一半计算。本意见下发之日前,如果纳税和社保时间已达到上述要求,实际居住时间将不再核实;如不符合上述要求,需核实本意见签发之日后与纳税和社会保障时间相对应的实际居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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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房屋包括商品房、自建房屋、征收安置房屋等。,包括二手房和中转房。已购买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公有商品房)的家庭不得申请购买住宅商品房。

在销售价格方面,住宅类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是根据建筑成本(包括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管理成本、投资利息、税费等)等因素确定的。),房价收入比和商品房市场价格等。在项目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的前提下,销售价格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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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交易管理方面,房型商品房由县政府协调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由具有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出资。根据登记要求,统一制定和安排选房条件和排名;住宅商品房原则上需要采用组装式建筑,全装修交付(标准装修)。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的商品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平方米,有住房需求的商品房面积标准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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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新出让土地建设的住宅类商品房,应当执行现行售房制度,并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房型商品房是一个在一定时期内封闭的流通体系,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次,且只能购买一套。在封闭流通期内,如需转让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房屋,买受人必须符合该房屋的购买条件。自网上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之日起,购房人已在本省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15年以上(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购房后需履行5年服务承诺),已在本省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15年。 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购买合同网上签署和备案时间已达到10年(购买合同网上签署和备案前,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已在本系统基层服务过,可相应扣减,但扣减期最长不超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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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交易的增值收益由购买者和政府按比例分割,政府份额比例根据原购买价格的优惠比例和满足上市交易条件后房屋持有期的扣除额确定(每年扣除1%)。原购买价格的优惠比例根据原购买价格与购买时商品房市场价格的比例确定。购房时,商品房市场价格参照同一地区同类商品房市场平均价格确定,并在购房合同中载明。

来源:39科技网

标题:海南陵水开展安居房建设 原则上售价不超8000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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