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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

《意见》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高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有效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6项具体措施。

《意见》的颁布,有利于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和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增强粤港澳大湾区支持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主导作用,为建设具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其中,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围绕实现高质量经济发展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金融需求,全面推进跨境投融资创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金融中介效率,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为建设具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

坚持互利共赢。创新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的路径和模式,推动金融服务向港澳更高层次开放,支持港澳深入融入国家金融改革开放格局,充分发挥一国两制下香港金融体系的独特优势,支持巩固和发展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互补、互助互动。

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金融市场改革,推进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高粤港澳大湾区融资便利性,让市场决定资本流动和多元化金融中介渠道的流动。

坚持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建立健全区域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完善与金融开放创新相适应的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防控体系,在遵纪守法、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各项金融开放创新。

此外,《意见》提出要探索实施更高层次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完善新贸易形式的外汇管理,推进资本账户便利化改革,探索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探索建立跨境金融管理。机制,试点本外币跨境资金池业务,支持银行开展跨境贷款业务,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移业务试点,支持设立人民币境外投资和贷款基金等。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跨境贸易、投资和融资便利化,加强本地和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

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

它还将开放金融业,深化内地与香港、澳门的金融合作。《意见》指出,将扩大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对外开放。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推进粤港澳金融渠道多元化、推进金融市场与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的具体措施。

来源:39科技网

标题: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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