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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03958)公布了未来三年(2020-2022年)的股东回报计划,以进一步规范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行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地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书

东方证券发布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可以现金、股票或现金和股票的组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结合发展阶段和资本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并获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股利政策。

本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如果本公司当年实现利润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在依法弥补亏损和提取各项公积金及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则本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得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来源:39科技网

标题:东方证券发布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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