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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晚,《中国房地产报》宣布,公司股票在2020年3月24日和3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有20%的偏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这是一次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

根据公告,经本公司自查核实,本公司询问并收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嘉义投资、实际控制人胡建女士、第二大股东天津中维的书面答复。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或计划、谈判、意向、协议等,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事项。与这些事项相关,且董事会未被告知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无需对公司在早期披露的信息进行更正或补充。

来源:39科技网

标题:中房股份回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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