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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3月12日报道,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授权委托使用土地审批权的决定》;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的土地使用自主权。

《决定》明确规定,国务院批准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决定》提出,国务院对永久性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试点和征地审批,应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首批试点省份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和重庆,试点期为一年。国务院将建立和完善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审批评估机制,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动态调整试点省份。

《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严格审查和控制土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的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盘活现有土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再授权或委托其承担的土地使用审批权限。自然资源部要加强对土地使用审批的指导、服务、监督和检查,督促和及时纠正违法行为,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来源:39科技网

标题:国务院:广东等省市首批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 期限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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