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下午,国务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研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联合防控机制。财政部副部长俞卫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国家健康保险局副局长介绍了企业社会保障费、医疗保险费分阶段减免和住房公积金缓缴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会上提出了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企业可以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存款时间应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位员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正常提取和申请。
二是对于需要隔离或暂时受疫情影响的员工,特别是一线医务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如果住房公积金贷款在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偿还,则不会逾期。同时,考虑到员工有支付租金的压力,可以合理增加退租金额,灵活安排退租时间。
第三,在与员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疫情严重地区的企业可以决定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公积金。如果你继续存款,你可以独立商定存款比例;如果停止支付,存款期间的存款时间将连续计算,不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正常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来源:39科技网
标题:住建部: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 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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