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2月14日,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共17项措施(以下简称《恒十七条》),其中,在实施购房补贴中,对购买新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非住宅不含停车位、车库、多功能房)和存量住房、 签订网络签约协议并交纳契税,交纳,如果交纳的契税税率为1.5%,市财政将按交纳的契税的2/3补贴购房人; 如果契税税率超过2%(含2%),市财政将按已缴纳契税的50%给予购房人补贴。扩大人才购房补贴范围,对非“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本科生一次性补贴5万元。
全文如下:
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市、县人民政府,“两区一园”管理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房无投机”的定位,全面落实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的政策,满足群众合理的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特实施以下政策:
一是实施住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包括住宅和非住宅,非住宅不含停车位、车库、多功能房)和存量住房,签订网上签约协议,缴纳契税税率为1%,市财政将根据缴纳的契税全额补贴购房人;如果缴纳的契税税率为1.5%,市财政将按照缴纳的契税的2/3补贴购房人;如果契税税率超过2%(含2%),市财政将按已缴纳契税的50%给予购房人补贴。新建商品房项目地下停车位首次出售的,市财政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购买者补贴。
二、扩大人才购买补贴范围。自《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衡发〔2018〕9号)颁布以来,市级非参合事业单位、市委党校、已在衡阳市中心城区登记办理社会保障手续的社会团体和经济组织。从衡阳市行政区域外专职引进的年轻人才和高层次人才(55岁以下);衡阳市本科院校及附属医院从衡阳市行政区域外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生和高层次人才(55岁以下);恒恒学院和衡阳技师学院从衡阳市行政区域外引进的高级技师、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和高层次人才(55岁以下),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第一套商品房,按《衡阳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蔡恒半通〔2018〕5号)执行。其中,非“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本科生一次性购房。
三、降低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成本。对于已出售的房地产项目用地,可按计划分期支付地价,并办理相应的房地产登记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支付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0%,其余部分在土地用途房地产登记前付清,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土地,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后,相关职能部门可以空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必须缴纳相关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逐步收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开发企业办理施工申请手续未缴纳施工申请费的,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按照“0.5:0.5”的比例收取施工申请费。
六、适当调整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支付比例。施工企业在申请缴纳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前,在本市行政区域和企业注册地行政区域内连续三年未拖欠工资的,经两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无拖欠工资证明的,免征当年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
七、实行差异化预售资金监管。2019年,已获甲级信用等级并已开工的商品房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比例将降低50%。
八、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加快按揭贷款进度,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形象进度达到五分之一,按揭前到位,可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公积金的使用政策。实施差别化支持政策,将一级信贷企业办理房地产抵押的时限缩短30%;对于有土地抵押的项目,在风险评估可控、企业承诺落实后,可以办理准入和贷款。
九、调整社区住房、产权住房、养老设施住房管理。社区住房应当根据每个社区的实际情况和区域统筹安排进行分配。在引入总体布局规划前,应根据项目规划进行分配,总建筑面积为5/1000,不计入容积率。根据本标准面积小于800平方米的,可以选择货币补偿配合建设,补偿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按照《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统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规划建筑总面积的千分之二,最低不低于80平方米。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养老设施用地根据区域规模进行统筹规划,养老设施已经建成,项目建设中不需要建设养老设施。
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建地区和优质居住社区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实施土地开发,建设优质学校,就近解决招生。提高房地产质量,优化居住环境,推进第四代建筑,建设高品质住宅。
十一、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和与招商引资相匹配的开发用地。严格控制工业用地退化和平台公司土地合作开发。
十二、合理确定住房供应。根据商品房的去库存情况和法律条件,合理确定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证项目的形象进度要求,并及时进行调整。对于信用好、市场反映好的企业,可以适当放松,但最低的形象进度应该是正负零。
十三、加强预售价格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申报商品房销售的最高、平均和最低价格。市发改委会同市住建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上报的价格进行明码标价,在监管后3个月内不做调整。
十四、支持就近购买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各地的招生政策和学位条件,可以凭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证就近入学。
十五、适当放宽同期开发企业规模。在我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含临时资质)可承担同期总开发规模,建筑面积不超过25万平方米。
十六、改善政府服务。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土地交接开工、交付使用许可”承诺制试点,提高办理施工许可和产权证的及时性。
十七.本文件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实施。各县市、南岳区可参照执行。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衡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衡阳市财政局
衡阳市劳动资源社会保障局
衡阳教育局
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衡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30日
来源:39科技网
标题:衡阳17条新政稳楼市:买房补贴契税 本科生购房补贴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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