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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全市租赁中介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结合租赁中介行业特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租赁中介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强本市租赁中介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屋租赁企业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应纳入社区(村)防控工作体系,严格执行社区(村)防控工作要求。

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门店应指定负责人和联系人,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配合社区了解进出人员情况,向社区提供出租屋和承租人的动态信息,通知承租人及时向其居住的北京社区报告,保留通知记录,填写《北京市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日报》,并报送所在社区和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部门。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强本市租赁中介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同时,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分支机构和门店的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原通知如下

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管局)、东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土地局,以及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地方和单位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社区(村)肺炎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现就防疫期间租赁中介行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强本市租赁中介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屋租赁企业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应纳入社区(村)防控工作体系,并严格执行社区(村)防控工作要求。

二、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门店应明确防疫责任和联系方式,主动向社会报告,服从社会防控工作安排。

三、各企业应积极与社区合作,了解人们来来往往的情况,并向社区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的动态信息。

四、企业应及时通知承租人向北京社区报告,并保存通知记录。

五、企业应填写《北京市从业人员防疫日报》(见附件),并每天报送当地社区和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

六、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分支机构、门店的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到位。

我特此通知你。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发展委员会

2020年1月30日

来源:39科技网

标题: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强本市租赁中介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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