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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19日电(记者孙玉波冯晓芳)对擅自占用实际存在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所,非法进行装饰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了比较,新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擅自变更了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的用途,

条例规定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变更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计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享设施的用途。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机构依法承担房地产

条例,业主需要装饰装修住宅的,必须事先通知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管理公司必须通知业主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观察事项。 (完)(资料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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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39科技网

标题:【时讯】解读物业管理条例之七: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用途不得随意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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