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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医疗垃圾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国务院颁布了《医疗垃圾管理条例》,包括医疗垃圾管理的常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垃圾管理、医疗垃圾集中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复印件。 相关人士指出,该法规表示的四项基本上值得特别关注。

【时讯】解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以往关于医疗垃圾管理的规定分散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中,这些分散在不同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无法涵盖医疗垃圾管理的所有副本,医疗垃圾的定义和分类不确定,无法规范从医疗垃圾的产生到无害化解决的全过程管理。 《医疗垃圾管理条例》强调了从医疗垃圾发生到处分的全过程管理的基本。

【时讯】解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条例严格控制了医疗垃圾的产生、分类收集、密闭包装到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的整个过程,对与医疗垃圾有关的各环节提出了确定要求。

首先,条例必须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机构,建立和健全医疗垃圾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医疗垃圾传播传染病和环境污染事故。 必须制定医疗垃圾安全处置的规章制度和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视部门或专业(兼)职员,负责本公司医疗垃圾的管理业务的检查、督促和执行。 对医疗垃圾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或者没有设置监视部门或专业(兼)职员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机构,有关管理部门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时讯】解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机构还必须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实行危险废物转移发票管理制度。 必须登记医疗垃圾,登记复印件包括医疗垃圾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下落及负责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必须至少保存三年。 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防止医疗垃圾流失、泄漏、扩散,发生医疗垃圾流失、泄漏、扩散的情况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机构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解决措施,为病原者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

【时讯】解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强调集中处理的大体情况

为了推进实现医疗垃圾集中处置的程序,条例规定可以处置医疗垃圾,收取医疗垃圾的处置费,但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垃圾。 在没有集中处理设施或者处理能力不足的城市,必须在一年内建设医疗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县级市必须在两年内建设医疗垃圾集中处理设施。 鉴于各地区、城乡经济快速发展的差异,没有实施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的地区,在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大致上下,允许医疗垃圾发生机构处理医疗垃圾。

【时讯】解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从事医疗垃圾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不得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医疗垃圾集中处置相关活动。 未经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垃圾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活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时讯】解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加强监督管理的基本

该条例特别强调对医疗垃圾发生和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两个部分的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及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科研、教育机构等医疗垃圾发生单位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由负责医疗垃圾集中处置机构许可和监督管理的工商、公安、计划、财政、邮电、铁路、民航等部门合作支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医疗垃圾处理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

【时讯】解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违反了对有关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现场监视、调查取证的关于医疗垃圾管理的资料,并采取样品的本条例的规定 调查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及物品暂时没收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机构对有关部门的检查、监视、调查取证,必须合作,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资料。

【时讯】解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没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行分工负责的大体

医疗垃圾发生单位负责医疗垃圾发生后的分类收集管理,医疗垃圾集中处理单位负责从医疗垃圾发生单位移送到医疗垃圾集中处理地的储存和处置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体不得从事上述活动。 由此既有利于监视和管理,又减少中间管理环节和医疗垃圾流失的机会,确定责任。

【时讯】解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垃圾发生的地方,条例必须立即收集本公司发生的医疗垃圾,按分类配置在防漏、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并具有明显的警告标识和警告证明。 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建立医疗垃圾的临时储存设施、设备,医疗垃圾不得露天保管,临时储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垃圾的临时储藏设施、设备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储藏场所,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和防止泄露、防老鼠、防蚊虫、防蟑螂、防盗窃及防止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医疗垃圾的临时储存设施、设备必须定期消毒和清洁。

【时讯】解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机构必须至少每两天向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输医疗垃圾,负责医疗垃圾的储存、处理。 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机构运输医疗垃圾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采用有明显医疗垃圾标志的专用车辆。

来源:39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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