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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消息17日晚,信达投资披露,5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信达投资送达了有关金宝大成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文件。信达投资为被告,大尚郑州商业投资为原告。涉及金额约为9.24亿元。

根据公告披露,大商股份的诉讼主要涉及七个事项。

取消大尚与信达投资项目合作特别协议的命令;订购信达投资回报项目转让费7500万元,费用及利息389.48万元;

责令信达投资赔偿大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的租金差额损失约2.22亿元;

订单按市场价退回大商,购买受金波大成扩建项目新增商场影响的金波大成商厦3号楼、1号楼12处房产,暂付款2300万元;

责令信达投资接受大尚收购的金博达城扩建项目14.92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暂为4亿元;

责令信达投资赔偿大尚在金博达城市扩建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损失和预期利润损失,金额暂为2亿元人民币;

责令信达投资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上述金额暂约为9.24亿元。

信达投资表示,这些诉讼的执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正常运营和偿付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来源:39科技网

标题:信达投资:大商股份对公司提起诉讼 涉案金额9.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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