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71字,读完约2分钟

5月18日,广东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据视点房地产新媒体报道,《通知》强调,对未登记且符合登记发证要求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进行统一登记,并以一般登记方式发放不动产产权证,确保2020年底基本完成房地产整合登记发证。

根据通知,全市集体土地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永久性、结构完整的农村主体房屋不包括简易房屋、棚屋、农具房、围栏、厕所等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房不得登记所有权。

就登记主体而言,原则上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户主或经全体家庭成员同意的家庭成员代表。值得一提的是,所有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的城市居民都不会被登记为确认权利。

此外,同时还规定了确认登记的原则,包括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原始资料,未经批准占用土地的房屋应查明土地的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并按法律法规进行分类登记。严禁通过房地产登记使非法土地使用合法化。

此外,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进行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退出原宅基地并注销登记后,应当依法对新建房屋和占用的宅基地进行登记。

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依法在农村取得的房屋而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发放证书。居民(包括华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和房屋,房屋产权不变,经村(社)同意并公示30天无异议的,应当办理权属登记。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在城市定居后,其依法取得的原有宅基地使用权应当进行登记。

来源:39科技网

标题:广州: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

地址:http://www.53kjxw.com//sbxw/100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