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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帅乐居财经新闻2月28日晚,万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

日前,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李[2020]323号关于同意万科企业发展合格投资者公司债券的批复》。答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首先,公司被批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面值不超过90亿元的公司债券。

2.公司债券分期发行,首次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他债券的发行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报送中国证监会。 四。本批复自批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来源:39科技网

标题:万科企业:核准发行90亿元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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