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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19日电(记者孙红丽)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土地出让工作,有效应对疫情,并要求调整超过市场指导价的报价规则。住宅(商业和住宅)地块不统一要求设定预售许可证的调整价格。价格超过市场指导价的,项目结构封顶后不再统一申请预售许可;输入报价,不统一要求项目竣工验收后办理预售许可证。

应对疫情 苏州调整土地出让规则

此外,对于工程结构封顶或竣工验收后需要预售或出售的已出售住宅(商住)用地,开发企业可以适当提前预售和销售时间节点,以按正常建设期计算的预售和销售时间为基准,提前时间按住房和建设部门专门批准的一级防疫反应天数计算。

应对疫情 苏州调整土地出让规则

通知要求加快工业用地供应,确保工业项目落地。主动做好工业项目落地服务,提高项目土地供应效率,充分利用土地利用规划许可、建设项目规划技术审查、房地产登记前期服务和疫情期间技术指导。

调整土地移交、开工和竣工等性能要求。苏州市一级防疫反应期间,不得进行现场绩效检查。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完成项目的,土地使用单位可以申请延期并签订补充协议。疫情防控一级反应的持续时间不包括在默认期间内。如果工业用地开发建设协议已经签订,投入产出要求已经商定,区政府(管委会)可以根据企业复工情况调整开发建设协议。2020年可能不包括在评估年内,评估期将相应推迟。

应对疫情 苏州调整土地出让规则

通知还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期限应当延长。苏州市一级防疫反应期间,二期租赁付款时间可在原付款时间的基础上顺延,交付时间也可相应顺延。延期天数为宗地成交日(不含成交日)至苏州市一级防疫反应日(含注销日)的天数。

来源:39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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