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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团队职业道德建设,坚决消除有偿信息等不正当风气,维护信息事业信用和信息团队良好形象,树立敬业献身、清廉清白领域的作风,省委推进部、省广播电影电视台、省信息出版局、

《禁止有偿信息规定》确定了禁止有偿信息的“六条禁令”:一、新
新闻工作者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采访后的新闻对象索取钱物,或采访后的新闻对象提供的钱物、有价证券、库 二、严禁情报工作者以任何名义向采访后的报道对象借用或试用车辆、住宅、家电产品、通信工具等物品,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严重推辞,三年内情报机构不得录用。 三、严禁信息经营者用“公开曝光”、“编辑内参”等方法恐吓采访后的报道对象,严禁向采访后的报道对象“曝光”索取财物,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严重推辞,三年内情报机构不得录用。 四、信息运营商为了谋求个人私利,严禁利用采访和软文报道进行赞助,以信息报道(采访、文学报告、记者注意、网民来信、信息调查等)的形式对公司和产品进行广告,违反者进行纪律处分 情节严重推辞,三年内情报机构不得录用。 五、严禁情报机构给予情报采集部门经营收益创造任务,违者对机关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不报告、玩弄虚假的,对所在单位的直接领导、第一领导给予纪律处分。

【时讯】“六条禁令”严禁有偿信息

贯彻执行以上六项规定,加强社会监督,四部门专门发布了通报电话。 省委推进部: 86603365,省广播电影电视台: 86526673,省信息出版局: 87026328,省信息运营商协会: 86968671。 (本报记者)

来源:39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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