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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6月1日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林念修出席了会议;财政部副部长邹嘉仪;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李果,海关总署副署长;中共海南省委书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次贵;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沈晓明。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指出,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政策的总体框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开放高水平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资本流动。第二,开放金融服务。第三,金融改革和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第四,构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其中,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政策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金融政策。在跨境贸易方面,应大力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资金交流,将商业银行的真实性审查转向事后核查;改善新的跨境贸易模式,如离岸贸易和转口贸易跨境收支管理政策;营造有利于跨国公司全球结算中心运营的政策环境。
在跨境直接投资方面,全面实施入境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制度,探索适合市场需求的新的跨境直接投资方式。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两种制度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试行。
在跨境融资政策方面,海南建立了新的跨境融资体系,试点了并购交易跨境融资政策管理框架,实施了统一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逐步实现了市场主体的独立跨境融资。同时,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我们将探索扩大海南居民个人使用外汇的自主权。考虑到金融开放政策的强溢出效应,有必要在现有的本币、外币账户和自由贸易账户的基础上建立资金电子围栏,为海南的金融对外开放搭建基础平台。
在构建海南保税港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的基础上,构建跨境资本流动监控预警体系、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偷税审查机制。构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他还表示,围绕海南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点产业政策导向,加大金融支持和改革创新力度,提升海南重点发展产业的产业集聚规模和产业竞争力,创新发展贸易金融、消费金融、绿色金融和科技金融。
来源:39科技网
标题:潘功胜:海南自贸港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是重点 拟试行QFLP和QDLP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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