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58字,读完约2分钟

3月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管理的通知》。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了解到,通知提出要加强对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指导。

根据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科学合理地确定申报价格。如果项目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地区类似项目的价格,或项目前期交易价格无法合理解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暂停发放预售许可证或暂停本次销售备案。

在取得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明后,应在10天内一次性披露所有预售房屋和每套房屋的申报价格,并严格按照明码标价的格式进行销售。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也不得低于申报价格的90%。

东莞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建筑清单时,应根据企业申请预售时申报的销售价格进行录入和锁定。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明后180天内,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调整未售房屋的申报价格,上调幅度不超过5%,下调幅度不受限制。调整后的申报价格信息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送到市房地产登记中心进行录入和锁定。

东莞新政:楼盘取预售证180天后可调价 调高不超5%调低幅度不限

同时,为做好价格指导工作,方便企业及时应对疫情,开发企业可在2020年3月31日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变更登记销售价格,并重新申报未售房屋销售价格。

《通知》还提出要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行为。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明后,应在10日内一次性披露全部售房情况,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出售。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个标准。

通知还提出要简化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流程,加强商品房价格申报与室内装修管理的联动管理,强化房地产企业对价格行为的主体责任。

来源:39科技网

标题:东莞新政:楼盘取预售证180天后可调价 调高不超5%调低幅度不限

地址:http://www.53kjxw.com//sbxw/12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