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57字,读完约2分钟

近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征求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管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计划通过七大措施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管理。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了解到,首先是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手工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房管部门记录房地产开发项目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并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每月、每季度、每年进行实时更新。房管部门根据企业上报的项目投资、开发建设、上市销售等年度计划和执行情况,加强市场监管。

武汉拟推7举措规范商品房预售 开发商不得分层、分单元申报

第二,严格项目形象进度条件。商品房预售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外,原则上还包括项目形象进度应达到低层(含四层)主体结构顶部,砌体工程完成;多层主体结构(包括六跳和七跳)满足七个要求,如三分之二的楼层数。

第三,合理确定预售的最小规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最小规模不得少于3栋,预售许可证不得分层或单位申报。规划一次性审批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以下的,原则上应一次性申报预售;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每次申报的预售面积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

武汉拟推7举措规范商品房预售 开发商不得分层、分单元申报

四是实施预售资金监管。商品房预售的所有资金应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但用于政府征收对接和建设的安置商品房除外。监管机构重点监管用于支付工程建设等费用的预售资金。

第五,加强售前和销售计划的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当制定商品房预售计划和销售计划,并报房管部门备案。商品房预售和销售计划的主要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计划。房间

第六,完善房地产信贷体系。各级房管部门要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的规定,做好信用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记录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信用信息,作为企业资质认定、商品房预售和调整重点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的重要依据。

武汉拟推7举措规范商品房预售 开发商不得分层、分单元申报

第七,建立规范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各级房管部门要坚持整顿规范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受理投诉与主动监督相结合,逐步建立规范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加强过程监督、行为监督和动态监督。

来源:39科技网

标题:武汉拟推7举措规范商品房预售 开发商不得分层、分单元申报

地址:http://www.53kjxw.com//sbxw/111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