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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了2020年第五批典型违法案件。根据通知,许多房屋建筑企业涉及未经批准的建设,未能按规定归档记录,非法销售商品房,以及欺诈性的企业资质收购。

根据通知,唐山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进行消防验收和消防竣工备案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该企业在唐山市建设的唐山南湖生态城中央商务区二期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和消防竣工备案即投入使用,其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第十三条。

根据《消防法》第58条,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103,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调查数据,公司的实际控制方是绿城房地产集团。

来源:39科技网

标题:绿城唐山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收入使用 被河北住建厅通报并罚款10.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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