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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消息5月26日,阳光城宣布将为参与公司报乙李广地产和格城(南京)地产提供7.7385亿元的融资担保。

根据公告,持有公司51%股权的子公司报乙李广(杭州)房地产有限公司接受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提供的9.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报乙李广房地产公司以其土地作为抵押,报乙李广房地产公司100%的股权作为质押,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51%的连带责任保证,即本公司为报乙李广房地产公司提供4.84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报乙李广房地产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宝怡丽光房地产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阳光城:为2家参股公司14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本公司持股36%的控股子公司格诚(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中信银行4.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作为担保条件:格诚(南京)房地产以其持有的土地为抵押,本公司为该笔交易提供64.3%的连带责任担保,即本公司为格诚(南京)房地产提供2.893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格诚(南京)房地产的另一股东常州三和房地产有限公司根据其持股比例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格诚(南京)房地产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阳光城:为2家参股公司14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参与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金额为118.0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4.14%。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金额为824.7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8.39%。

阳光城:为2家参股公司14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上述两类担保的实际总额为942.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52.52%。除上述两种担保外,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或诉讼担保。

来源:39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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